• 主页 > 体育问答
  • 开封住宅健身器材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解读: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如何接收安置?

    序列号

    项目名

    执行机构

    实施依据

    评论

    接收安置符合人民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

    军队退休安置科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九条:“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负责。”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就业:(一)服现役十二年以上的士官;(二)服现役期间,荣立平时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三)战伤,评定为五级至八级伤残的;(四)烈士子女。” 第五十三条 “新的安置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入伍的士兵,在本规定施行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应当遵守本规定;自愿选择的,入伍时也可以按照国家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办理。”

    审定全国和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先进集体和个人

    开封市双拥指挥办公室

    《全国拥军拥军模范城市(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国拥[2015]5号)第三章第十三条:“全国拥军拥军模范城市(县)由全国拥军拥军领导小组批准,以全国拥军拥军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名义命名。省级拥军拥军模范城市(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军区(驻军、警备区)命名。” 第十四条 “省级拥军拥军模范市(县)由省(自治区)市(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区、县)党委、政府、军区(驻军、警备区)推荐(自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拥军拥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省军区(驻军、警备区)批准,同时报全国拥军拥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序列号

    项目名

    执行机构

    实施依据

    评论

    全国、省双拥模范(爱国拥军模范个人、拥政爱民模范个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省“双十模范”(拥政爱民模范、拥军爱民家庭模范)、“双十佳”(拥军企业、双拥社区)审批

    开封市双拥指挥办公室

    《河南省拥军拥军模范市(县)命名创建管理办法》(豫拥军办[20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九条规定:“对在拥军拥军模范市(县)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拥军拥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省拥军拥民模范市(县)

    开封市双拥指挥办公室

    《河南省对口支援军民模范市(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豫援[2011]3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省级对口支援军民模范市(县)由省(自治区)市(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区、县)党委、政府、军分区(驻军、人民武装部)推荐(自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省军区(驻军、警备区)批准,报全国对口支援军民模范市(县)创建命名命名管理办法”(豫援[2011]3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省级对口支援军民模范市(县)由省(自治区)市(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辖区、县)党委、政府、军分区(驻军、人民武装部)推荐(自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军队和人民的支持,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全国拥军拥民模范市(县)

    开封市双拥指挥办公室

    《全国拥军拥军模范城市(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国拥[2015]5号)第三章第十三条:“全国拥军拥军模范城市(县)由全国拥军拥军领导小组批准,以全国拥军拥军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名义命名。省级拥军拥军模范城市(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军区(警备区、保安区)命名。”

    序列号

    项目名

    执行机构

    实施依据

    评论

    开封市拥军爱民先进个人、开封市拥政爱民先进个人、开封市拥军爱民先进单位、开封市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开封市好军嫂评优

    开封市双拥指挥办公室

    《河南省拥军拥军模范市(县)命名创建管理办法》(豫拥军[20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九条规定:“对在拥军拥军模范市(县)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拥军拥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福利企业认证

    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促进科

    《民政部印发通知》(民发[2007]103号)第五条:“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认定机关)提出认定申请,具体认定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确定,并报民政部备案。”

    《河南省民政厅通知》(豫民办发[2013]1号)第五条规定:“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辖试点县(市)民政部门(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是福利企业资质发证机关。”

    商业墓地建设回顾

    社会事务科

    开封健身房价格查询_开封住宅健身器材_开封市健身房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修建公墓,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序列号

    项目名

    执行机构

    实施依据

    评论

    提出殡仪馆、火葬场建设规划

    社会事务科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提出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10

    帮助无家可归的乞讨者

    市救助管理站社会事务科

    《城市无业游民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无业游民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第七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三)对在救助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治疗;(四)协助其与亲属或者工作单位联系;(五)对无力支付返回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交通费的,提供交通券。”

    11

    关于因行政边界实际位置确定不一致而引起的争端的决定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根据《行政区域边界管理条例》(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353号)第三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域边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区域行政区域边界管理工作”;第十五条规定:“因行政区域边界实际位置确定不一致引起的争议,由行政区域边界批准机关按照行政区域边界协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解决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条例》(1989年2月3日国务院令第26号发布)第六条:“民政部门是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序列号

    项目名

    执行机构

    实施依据

    评论

    12

    批准城市房地产企业按比例免费提供社区配套住房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豫办发〔2014〕33号)第十二条:“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基础、信息系统为支撑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到2015年,力争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百户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每个社区拥有适当规模的户外活动广场。强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责任。以省辖市、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纳入城市规划。” 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审批新建居住区、旧城连片改造区、棚户区改造详细规划时,要按照标准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社区服务设施联合评审验收制度,确保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移交。已建成的居住区社区服务设施缺乏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新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负责解决。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推动社区单位向居民开放文化、体育等活动设施。”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办[2012]28号)第九条:“加强居民办公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办公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以下简称居委会办公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考虑到社区党建“三有一规范”(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谈事,构建区域化城市党建格局)的要求,城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面积最低不得低于300平方米,县级市、县城居委会办公服务场所面积最低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不少于20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社区活动室面积。办公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集中建设的,应按照尽量减少社区干部办公空间、尽量增加居民活动空间、优化使用效率的要求配置使用,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各级政府要把居委会办公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新建居住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同步设计、审批、建设、验收、移交,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综治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房管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联动机制。

    民政部门要掌握建设进度,及时向政府报告和通报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意见。旧城区新建住宅小区、连片改造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开发商)须按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居委会工作及服务用房,户籍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应按不低于300平方米配备。建设单位(开发商)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居委会工作间和公益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格检查居委会工作间和公益服务设施落实情况。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标准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得颁发规划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要加强对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按规划要求建设而未建成的,要责令建设单位(开发商)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其不良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商信用档案。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完成后,要经过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房管、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批准为永久性建筑,并减免相关费用;建设单位(开发商)要在区(县、市)民政部门指导下,将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移交给当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交由居委会使用和管理。

    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的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不予验收,房管部门不予办理售房手续。分散居住楼和单位自建居住楼,也必须按规定和标准配备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已建成和在建的居住小区,未按政策建设或者配备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的,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房屋管理、民政等部门要协助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落实。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居委会没有工作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以采取置换、购买、划拨、租赁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各级人民政府解决。 要重点解决居委会无办公场所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或办公场所设在危房、临建、违章建筑等问题。积极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率。服务设施的供热、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费用,要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

    《中共开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开发[2012]12号)第六条:“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实现社区阵地建设标准化。继续抓好社区办公场所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党员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人口计生、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社区卫生、文化教育、养老服务设施,构建“一站式”、全方位、便民惠民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要有效整合各部门社区工作平台(站、所、网点)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动力度,采取新建、改建、置换、配置、开发建设单位等措施,解决社区办公场所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建设不足问题。社区组织原批准自建的已建成建筑,可以作为社区组织办公场所和居民活动场所。 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法定程序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对于单位型社区,单位可以为社区组织和居民提供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部门应当将新建居住区和旧城区改造居住区的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规划。设计规模在1000户以上、符合单独形成社区要求的居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同时建设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居民户外活动场地,配备6件以上体育健身器材。规模较小、分散的居住区,可按照《开封市社区规划》的要求纳入附近社区,但要按照每户0.3平方米的标准提供。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的,不予通过验收; 老旧城区和建成区住宅小区内没有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服务设施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以从其他社区设施中置换,或以购置、租赁等方式配置,所需资金由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力争3至5年内,确保每个城市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开政[2009]105号)第三条:“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不足问题,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与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城区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须达到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县城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须达到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单位型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原则上由单位无偿提供。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督促住宅社区建设单位(开发商)将社区办公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公共建筑规划建设。”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市建委要牵头组织编制开封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将管理服务业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包括工作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规划范围;在审批社区规划建设方案时,要求建设单位(开发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注明工作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和监督情况。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划建设社区基础设施的居住社区项目,不予办理竣工手续。项目竣工后,在办理竣工手续前,由市建委牵头,由项目所在地市民政局、区政府共同受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居住社区竣工手续。 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国家社区卫生服务要求和标准,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序列号

    项目名

    执行机构

    实施依据

    评论

    十三

    本行政区域地名命名及更名审查

    开封市健身房_开封住宅健身器材_开封健身房价格查询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第六条:“(八)地名的命名、更名,可以由地名机关或者管理地名工作的单位承担,也可以由其他部门承担;其他部门承担的,应当征求地名机关或者管理地名工作的单位的意见。”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政发[1996]17号)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民政管理部门(或地名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工作”。

    《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第四条规定:“地名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14

    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划变动审查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根据“国务院行政部门管理法规”的第6条(1985年1月15日GUOFA第8号):“废除,重命名和搬迁行政办公室,地区办公室和分区办公室应由人民政府批准,该政府应批准由行政部门批准派遣机构的行政部门。”各个层面的民事事务部门应与种族,人员,财务,外交事务,城市和农村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并按照这种情况进行行政部门的工作;

    15

    烈士纪念设施的注册和批准

    福利部

    关于纪念烈士的规定第24条(州议会第601号法令):“各级当地的烈士纪念设施应由人民政府的民事事务部门在县级或高于县级别的民事部门宣布,此前应在同一层面上向人民政府报告,并应下一个更高级别的民事事务部门提出。”

    序列号

    项目名

    实施机构

    实施基础

    评论

    16

    烈士评估和审查申请

    福利部

    关于纪念烈士的法规第8条(州议会第601号法令)说:“在以下任何情况下牺牲生命的公民应作为烈士评估:(1)根据法律牺牲生命的人,同时调查和处理非法和犯罪行为,履行了反对他们的行为和远程攻击,并履行了他们的行为和官方攻击(2)保护国家财产,或公民的生命和财产;

    在参加战争,军事锻炼和训练或执行军事职责时死亡的积极军人,储备人员,民兵,民用工人和其他人员应根据烈士的规定进行评估。在事件发生的地方应就死者的牺牲情况提交材料,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提交了死者的前工作部门,死者的幸存家庭成员被注册,或者发生了县级政府的材料,并将其验证对他们进行报告,并提交一份报告。

    对于这些法规第8条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项中指定的案件,县级人民的政府应提交有关烈士评估的报告,并逐步将其提交给省级,自治的地区或市政人民政府的审查,以审查省级,以征询本身的社区。

    如果情况属于这些规定第8条第一段的第三和第四项的规定,则州议会的相关部门应将烈士评估的报告提交州议会民事事务部审查和评估。

    如果案件属于这些法规第8条的第五项,则县级人民的政府应提交烈士评估的报告,并将其报告给省级,自治区域的政府逐步审查省级,自治区域委员会,以审查该州的政府。

    序列号

    项目名

    实施机构

    实施基础

    评论

    17

    评估残疾性质和残疾水平调整的审查

    福利部

    《残疾养老金管理措施的第8条》(民事事务部第34号):“在审查了提交的材料之后,市政人民政府的民事事务部或行政办公室的民事事务部应签署其对评估和调整残疾级和附加封盖的批准表的意见。”

    第24条关于士兵的养老金和福利法规(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第602号命令):“确定由战争,工作或疾病造成的残疾性质以及评估残疾程度的权力如下:中级非委托官员应由军事部门或更高的军事部门的卫生部门确定和评估;

    残疾水平的评估应基于医疗和卫生专家小组发出的医疗评估。

    18

    一次性退休金支付审查(在权限范围内)

    福利部

    开封住宅健身器材_开封健身房价格查询_开封市健身房

    民事事务部和财政部关于调整一次性养老金支付方法的第2条(民事事务[2001]第317号)说:“革命烈士和军事人员的一次性养老金支付方法应在当前的政策中,由一家人登记,在当前的政策中,应继续执行革命性的烈士和军事人员,并将继续执行。

    19

    赞扬并奖励社会援助工作中的杰出单位和个人

    城市和农村社会援助中心

    《社会援助临时措施》第8条(第649号州议会法令)指出:“在社会援助工作中取得了杰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相关的国家法规得到赞扬和奖励。”

    序列号

    项目名

    实施机构

    实施基础

    评论

    20

    赞扬和奖励单位以及为自然灾害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

    凯芬减少灾难委员会

    《自然灾害救济法规》第7条(第577号州议会法令)指出:“对自然灾害救济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相关的国家法规得到赞扬和奖励。”

    21

    撤销疗养院许可证

    老化事务部

    Article 23 of the Measures for the Licensing of Nursing Homes (Order No. 48 of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any of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the licensing authority or its superior authority may revoke the license upon the request of an interested party or based on its authority: (1) The staff of the licensing authority abuses their authority or neglects their duties in making a decision to grant a license; (2) The decision to grant a license is made beyond the statutory authority; (3) The decision to grant a license is made in violation of the statutory procedures; (4) The license is granted to a nursing home that does not meet the statutory conditions; (5) Other circumstances in which the license may be revok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If the licensing authority finds that a nursing home has obtained a license by improper means such as deception or bribery, it shall revoke the license. After the licensing authority revokes the licen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it shall inform the relevant reg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authority."

    亨南省疗养院建立的第34条采取了措施:“在以下任何情况下,许可机构或上等权威可以根据有兴趣的一方的要求或基于其权威撤销许可证:(1)许可当局的人员滥用授权或忽略了他们在批准许可证的决定方面授予其决定的决定; (4)授予(5)其他情况,可以根据法律撤销许可证的其他情况。

    序列号

    项目名

    实施机构

    实施基础

    评论

    22

    取消疗养院许可证

    老化事务部

    第24条的疗养院许可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事务部第48号命令):“如果养老院具有以下任何情况,则许可机构应取消许可证并宣布:(1)与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未能与法律相关(4)注册证书是由法律撤销的;

    河南省疗养院许可管理的第35条规定:“如果疗养院具有以下任何情况,则许可机构应取消许可并发布公告:(1)建立许可的有效期已过期,并且尚未续签;(2)疗法司法司法机构;根据法律,统一的授权是根据法律而实施的(6)其他情况;

    序列号

    项目名

    实施机构

    实施基础

    评论

    23

    许可建立疗养院(在权限范围内)

    老化事务部

    《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第43条(中国人民共和国的第72号命令):“建立疗养院应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自己的姓名,地址和文章; 2.有自己的姓名和授权的人; UES的活动5.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

    建立疗养院许可的措施8(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事务部的第48号命令):“县人民政府的民事事务部门,没有地区的城市,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下的市政府在其行政部门内部施加了卫生部门的统治ipal地区。可以将段落委托给下一个下层人民政府的民事事务部门,以执行许可。” 第10条:“外国组织或个人以独资统治或与中国组织或个人的合资或合作企业建立疗养院,以及在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及海外中国的组织或个人在唯一与组织的养老金中,以本身或组织为共同的养老院,以如果法律和法规对投资者有其他规定,则在地区政府的住所或民事部门(行政办公室)应占上风。”

    河南省疗养院的第4条(Yu Min Wen [2013]第7号)指出:“在县级或高于县级的当地人民政府的民事事务部门负责建立许可证,指导,监督和管理其行政部门内部的养老院或其他相关部门。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建立疗养院或个人,以及与大陆(大陆)建立疗养院的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或合作的海外中国人,应由市政人民的民事政府的项目确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本站,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tintoo.cn/html/tiyuwenda/482.html

    加载中~

    相关推荐

    加载中~